11月25日,四川路桥发布公告称,公司接到投资者反映,同时关注到有媒体报道:“两只名称中带有‘四川路桥’的民生信托产品发生延期,这两只信托产品分别名为‘民生信托致信1091号四川路桥建设特定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民生信托致信1093号四川路桥建设特定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经公司核实,公司并未签订过上述两只信托产品涉及的底层资产合同。

据界面新闻报道,一位至信1091号的投资者收到产品延期公告后,拿着当时民生信托销售提供的产品合同签字页,向四川路桥方面了解情况,四川路桥却说这是“萝卜章”。

11月7日,四川路桥官微发布《关于不法分子盗用我司项目部名义伪造合同发行信托产品的严正声明》公告。四川路桥称,经公司核查,发现两份盗用公司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宜宾市盐坪坝长江大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经理部名义、虚构交易事实、伪造和天津华航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型材买卖合同》(编号:SRBG-LG-JL-2019-055、SRBG-LG-JL-2019-069),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以上述虚假合同作为资产包发行了“至信1091号路桥建设特定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

11月24日晚,四川路桥再发严正声明,表示公司核查发现两份盗用公司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川南城际铁路自贡至宜宾线临港长江大桥站前工程CN-7标项目经理部名义、虚构交易事实、伪造和天津华航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型材买卖合同》(编号:SRBG-LG-JL-2019-026、SRBG-LG-JL-2019-037),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以上述虚假合同作为资产包发行了“至信1093号四川路桥特定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

值得一提的是,民生信托此前也陷入“萝卜章”事件。

2020年9月10日,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不法分子盗用我司子公司名义伪造合同发行信托产品的免责声明》。中建五局表示,近期发现两份盗用中建五局子公司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名义、虚构交易事实、私刻三公司印章和天津华航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型材买卖合同》,而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以上述虚假合同作为资产包发行了“至信1095号中建五局特定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

中建五局表示,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从未与天津华航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过任何业务往来,亦未签订过任何合同。上述《型材买卖合同》中加盖的印章系私刻。“至信1095号”产品与该公司无关。

在此公告发布的第二天,民生信托官网发布公告,宣布提前结束“至信1095号中建五局特定资产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公告提到,“至信1095号项目是基于保理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项下底层资产系我司依据与资产管理公司签署《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协议》而受让的应收账款收益权。关注到相关舆情后,我司已第一时间联系资产转让方,要求其就出让的该笔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核查,并立即终止该笔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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